关于加强学校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的通知
7月11日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转发
《关于加强学校强对流天气
灾害防御的通知》
对落实延迟上学、放学措施等
进一步明确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
转发关于加强
学校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加强学校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的通知》(佛山教保〔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加强学校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的通知(佛山教保〔2023〕4号)(点击下载附件→)
2、南海区教育局 南海区气象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教德安〔2021〕21号)(点击下载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
2023年7月10日
为贯彻落实
《佛山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规定》
提升佛山市学校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气象局
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落实延迟上学、放学措施
《佛山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规定》中明确,暴雨橙色、雷雨大风橙色或者红色、冰雹橙色或者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简称 “预警信号”),可以延迟上学、放学。另外,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暴雨红色停课信号,其停课工作继续按照实施细则执行(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为确保延迟上学、放学规定落地见效,教育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制定了关于学生、家长、学校的操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01学生、家长根据预警信号指引
自行决定延迟上学、放学
学生及家长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渠道,或学校家长群短信通知获取预警信息后,可根据实际天气和自身安全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延迟上学、放学。如果上学时段发布了预警信号,学生选择延迟上学,学生或家长应及时向班级老师报备,学校不得因学生延迟上学进行处罚。
如果放学时段发布了预警信号,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延迟放学措施,保障在校学生安全,直至适当时候让学生放学回 家。学生及家长也可根据情况,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是否延迟放学。
02学校及时制定
延迟上学、放学应急预案
各学校应制定强对流天气下延迟上学、放学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务必全面,以应对强对流天气下学校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切实可行,应急预案启动时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学校适时开展
延迟上学、放学宣传教育
在学生安全教育中,学校应加强宣讲,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清楚在强对流天气条件下延迟上学、放学的要求,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应急措施,切实减小强对流天气对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的影响。同时,讲清延迟上学、放学与灾害性天气停课的区别,防止混淆。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督促中小学校将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学生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常态化排查和消除雷电灾害隐患
各学校应当落实本单位防御雷电灾害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单位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将雷电灾害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安全自查范畴,重点排查校园内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饭堂、体育馆、 图书馆、电房等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情况、户外显示屏接地情况等,并按要求每年1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校园内的建(构) 筑物进行检测,取得带有气象部门可溯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标识”的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尚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或检测报告已经失效的学校须尽快委托检测。存在雷电防护装置损坏、失效情况的学校应用按照检测整改意见实施整改并复检。新建、改建、扩建校舍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公共安全。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各学校在气象部门指导下建立校园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雷电灾害综合演练,将防御雷电灾害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以提升在校师生防御雷电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畅顺部门沟通联系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本级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工作联系,不断完善信息及时互通、分析研判、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并建立和完善应对强对流天气联系人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汇总报送当地气象部门,纳入气象信息平台,定期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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